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高新区、经开区、生态创新城管委会,市属各重点企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先后制定出台《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章立制抓规范、精细管理提质效,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谋划论证、评估审批、建设实施全过程进行了规范。但从部分项目论证、实施来看,仍有个别单位在项目前期评估过程中存在决策不科学、论证不充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个别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研判不严谨、编制程序不规范、工作质效低等问题突出,这是造成部分项目立项不科学、造价虚高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行为,有效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现将2023等年度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不良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甘肃陇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承担政府3天储气能力的储气设备调峰费用(容量成本和运营成本)》编制工作
委托单位:甘肃陇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中介机构: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
存在问题:送审2022年度兰州市承担政府3天储气能力的容量成本和运营成本的费用测算选择性执行政策和合同约定内容,经市项目评审中心审定后误差率达61.78%。
(二)《兰州市肺科医院消防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委托单位:兰州市肺科医院
中介机构: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实施方案与拟改造的建筑设计图纸及改造现状设备运行情况描述不符,方案设计未达到本阶段设计深度要求,住院楼增加水箱容积和稳压系统后,未进行结构安全性验算,篡改计算书数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榆中生态创新城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委托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道路设计未遵循经济性合理性原则,道路交通量预测失真,道路建设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研究不到位,缺少周围城市规划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情况、项目建设区人口和未来经济发展与交通路网关系的研究。建设规模及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符,增加地方财政负担,项目实施困难。
(四)《榆中生态创新城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委托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管廊及道路设计未遵循经济性合理性原则,道路交通量预测失真,对管廊和道路建设可行性及必要性研究不到位,道路和管廊建设规模及标准的确定缺少依据,缺少周边相邻用地规划性质与现状环境关系、项目建设区人口和未来经济发展与交通路网和管廊关系的研究。对于综合管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缺少具体措施及运行效益分析,建设规模及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符,增加地方财政负担,项目实施困难。
(五)《黄河流域兰州生态创新城启动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子项目一)黄河一级支流宛川河支流夹沟河河洪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绿化及景观部分)编制工作
委托单位: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建设内容多为景观建设与生态修复不符,建设目标不明确;占用大量耕地,征地拆迁金额高,缺乏必要的需求分析和预测。建设规模无确定依据,资金来源不明确,项目实施困难,评审不予通过。
(六)《黄河流域兰州生态创新城启动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子项目一)黄河一级支流宛川河支流夹沟河河洪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利部分)编制工作
委托单位: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建设内容多为景观建设与生态修复不符;采用提灌水建设水系,有人工造景之嫌。征地拆迁金额高,建设规模无确定依据,资金来源不明确,项目实施困难,评审不予通过。
二、原因剖析
(一)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中介服务机构责任意识弱化、工匠精神淡化,方案编制没有充分考虑地方实际需求及财政可承受能力,片面追求所谓“高大上”或服从委托单位想法,甚至追逐计提高额设计费,盲目“盖章了事”,对服务事项不负责不担责不尽责,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缺少依据、过度超前,后期极易出现融资困难,甚至无法实施或成为“半拉子”工程。
(二)业务能力不精。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项目投入力量不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执业要求相差较大,对国家最新政策把握不准,行业规范掌握不清,专业信息共享不畅,服务工程建设项目的专业能力不足。个别单位将承包的项目交由新招录人员“练手”,甚至有业务转包的现象,导致部分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研究不到位、概算偏离实际、内部审核流于形式,造成造价不实、不准、虚高。
(三)服务质量不高。部分中介服务机构为争得业务和市场,竞相压价,甚至联合行业内的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利益联盟,破坏市场公平,导致重业务承揽、轻服务提升的现象突出,所提供的中介服务效率低、质量差,论证不全面、核算不细致,未能有效发挥中介服务机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部分项目在市级评审时未通过,影响项目资金申报和实施。
(四)约束机制不力。部分县区、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定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执行有偏差,自行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设计咨询、造价审核工作,且未实施有效的监管和约束,对中介服务机构提高设计规模及标准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及时纠偏。部分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不严格,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未落实,造成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干预不及时、纠治不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全链条”把关。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做深做实项目前期论证,强化项目全过程评审,全面提升谋划决策的科学性。规范管理中介服务事项,优先选择“业务精、服务好、评价优”的中介服务机构。强化服务后评价,严肃追责问责,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从源头杜绝中介服务机构“只收钱、不负责”的乱象。
(二)强化行业“全方位”监管。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对照通报典型案例,开展中介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完善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监督,按照权限采取信用降级、警示告诫、公开曝光、行政处罚和行业禁入等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三)强化信用“全过程”评价。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中介超市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改要求和信用管理办法,强化中介服务机构优选库管理,实施中介服务机构综合星级评定。做实做优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信用管理,将不良行为纳入行业信用记录,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实施联合惩戒,切实以强有力的举措倒逼中介服务机构责任落实、服务提质。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 10 日